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3年6月29日至7月7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沙路6号 (300380)

电 话:022-27938332  

联系人:郭兴民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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