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号)相关规定,简化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以下简称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审核手续,让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简便、快捷享受到病残津贴待遇,我们对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审核工作进行了细化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