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根据《天津市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党中央和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拟订相关地方性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引进开发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编制本市技工学校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养老和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订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留学人员来津(回国)工作政策。
八、在市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市级以下评比表彰、创建示范工作的日常管理,负责表彰奖励获得者有关待遇落实工作;承办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和市政府任免领导人员的有关事项。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四、组织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科学技术局(市外国专家局)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方面的职责分工。来华人员A类人员来津工作政策由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B类和C类人员来津工作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科学技术局制定。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外国人来津工作许可。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28个职能处室;下辖1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82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3,116.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42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177.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1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86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7.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16.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1万元。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78,535.4万元。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78,535.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2,708,056.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养老保险补助等项目预算由市社保中心编制。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0,177.4万元,占12.96%;一般公共预算62,821.9万元,占79.99%;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3,116.1万元,占3.97%;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420万元,占3.08%。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支出预算78,535.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2,708,056.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养老保险补助等项目预算由市社保中心编制。其中:基本支出8,016.2万元,占10.21%;项目支出70,519.2万元,占89.7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2,733.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2,705,377.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养老保险补助等项目预算由市社保中心编制。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82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3,116.1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6,795.4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2,733.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2,705,377.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养老保险补助等项目预算由市社保中心编制。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1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05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7.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16.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1万元。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617.3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2,708,493.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养老保险补助等项目预算由市社保中心编制。
(二)具体情况。
1、 “教育支出”13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88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项目,其中:
“普通教育”130万元,包括:“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专项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059.6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2,707,159.2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养老保险补助等项目预算由市社保中心编制,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19,819.6万元,包括:“行政运行”6,77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综合业务管理”900万元,主要用于综合管理赋能经费等项目支出;“就业管理事务”65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技能竞赛及能力建设经费等项目支出;“信息化建设”3,54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系统运维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6,758.9万元,主要用于人才专项经费等项目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2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建设;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9,488.9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28,691万元,主要用于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
“就业补助”19,054.4万元,包括:“就业创业服务补助”6,675.4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社会保险补贴”4,532.9万元,主要用于托管中心人员、交通协管员、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等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503.5万元,主要交通协管员岗位补贴;“求职和创业补贴” 5,747.2万元,主要用于求职和创业补贴;“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595.4万元,主要用于丧劳人员生活费、大学生实训补贴等项目;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6.7万元,包括:“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6.7万元,主要用于人社领域专项发展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427.6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02.7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险缴费基数变更,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27.6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36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6.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4、“债务付息支出”0.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2025年一般债券利息项目,其中: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0.1万元,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0.1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一般债券利息项目。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96.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660.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薪金调整。其中:
人员经费7,010.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73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4.5万元;
公用经费985.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970.8万元、资本性支出15万元。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18.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总队合并至局机关,经费增加。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总队合并至局机关,经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0.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16.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3,116.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流动人员及国企人员档案服务经费。
(二) 具体情况。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16.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3,116.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流动人员及国企人员档案服务经费,其中: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3,116.1万元,包括:“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3,116.1万元,主要用于流动人员及国企人员档案服务经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5年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70.8万元,办公费153.8万元、差旅费50.7万元、维修(护)费60元、会议费31.6万元、培训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10.4、工会经费5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7.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32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137.4万元。主要项目是:流动人员及国企人员档案服务经费项目5,535万元,局机关信息系统运维费项目3,54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没有车辆。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3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3个,涉及预算金额70,519.2万元。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