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九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l日起至2016年12 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务院《条例》,严格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确保人力社保政府信息公开对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切实维护职工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一)明确责任,完善制度。一是根据工作分工,调整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系统各主要业务处室、单位组成,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管理,通过统一组织、明确职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修订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6〕92号),由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各成员单位及局内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由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渠道,明确了保密管理责任和具体要求。
(二)健全机制,狠抓落实。一是严格落实源头管理机制。从公文、信息等各类文件起草开始,就要求各部门确定文件公开形式,凡是能公开的内容一律公开,不能公开的说明理由,从源头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出台阳光透明、合法依规。二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按照保密审查有关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从源头入手,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程序紧密结合,从承办人、副处长、处长、公文审修、公文审核到局领导签发,逐级把关,确保公开文件不泄密。三是严格落实项目调整机制。根据工作调整,对《市人力社保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编制《阳光政务—行政许可职责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16年版》,对办理责任部门、证明材料、办理依据、程序要件、办事手续等进行了全面汇总,新增公开事项办理申请表单、表格等内容,进一步简化了办理流程。
(三)畅通渠道,打造品牌。重点做好一单、一网、一号、一厅、一屏“五个一”建设,通过多种形式确保人力社保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打造人力社保“阳光政务”服务品牌。一是实施“一单”审批。将人力社保全部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列入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清单内容,严格按照清单内容服务。二是完善“一网”功能。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并与各区联网,建立“网上受理,并联办理,在线互动”的运行机制,引导企业和个人网上在线办理业务。三是扩容“一号”服务。在12333电话咨询中心安排 “阳光政务”专项服务电话,负责咨询引导、政策解释、投诉举报等工作,让百姓足不出户即可享受贴心服务。四是集中“一厅”办事。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将职责性管理事项,全部进驻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办事大厅集中办理。五是强化“一屏”展示。将办理事项相关信息,通过电子屏、大屏幕、触摸屏、海报机等电子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大力宣传,主动公开。一是走进基层宣传民生保障政策。针对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五大险种出台的各项新政策,及时编写政策解读,将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规定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百姓语言,印制宣传手册画报、办理流程图表数万份,走进街道、乡镇、企业,直接发到百姓手中,增强人民群众对我市各项民生保障政策的了解;制作公益宣传片,利用地铁、公交上的流动媒体,在人员密集的地方滚动播放,提高政策知晓率。二是利用媒体解读热点焦点问题。通过报纸、电台等传统媒体和手机等新兴掌上媒体,面向公众详细解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人才“绿卡”、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新政策、新举措,介绍补贴优惠政策,宣传政策亮点,帮助广大企业、职工、人才更好的理解政策、用足政策。在《天津日报》开设人力社保专刊,积极参加 “公仆走进直播间”栏目。通过社保微信微博,定期推送公开信息,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坚持从源头入手,将信息公开纳入业务流程管理,各处室在制文时即提出公开范围及方式等初步意见,通过公文流转环节,层层审查把关,特别在公文审核环节,将公开审查作为重点内容之一,与公文内容、流转程序一并审查。全年,共主动公开262条政府信息,均在信息形成的20个工作日内公布,没有出现变更的政府信息;今年3月底前,公布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6年局系统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8月底前,公布了局2015年局系统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值班制度。安排专人每天登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询系统、后台和公众邮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检查查询系统是否运转正常,发现问题迅速处理,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完整地获取人力社保政府信息。
(三)推进公开信息电子化。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印发后,及时通过局OA系统和门户网站公开,同时一式三份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和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报送,全年共报送777份,方便群众及时查阅人力社保政策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进一步健全了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明确由综合业务协调处负责,凡是申请人向我局提出的申请先由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有关单位提出答复意见,再由局政府公开信息办公室统一回复申请人,确保各环节程序合法、内容正当,及时准确答复申请人。
(二)不断健全受理渠道和方式。在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综合业务大厅,设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专门接待窗口,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修订了人力社保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事指南,并在人力社保网公开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网上受理、信函受理、当面受理工作渠道和方式,为群众申请公开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建立疑难案件答复会商机制。对于一些影响面广、敏感度高的问题,由综合业务系调处会同办公室、法规处及承办处室、单位共同研究,逐渐分析,努力提升答复质量,化解不必要的矛盾。
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总数168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9%;已答复168件,未出现超时答复现象。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9件,全部予以维持;行政诉讼6件,未出现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工作还需完善。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人社部信息公开及社保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扩大主动公开范围,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发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6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 |
条 |
88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8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 1 次) |
次 |
1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3774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68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46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04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8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68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68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68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77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4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1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5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24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2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19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1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9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9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6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6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3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7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6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4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6 |
九、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政府信息公开系统(gk.tj.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邮编:300040,电话:022—83218137,电子邮箱:ldbzj@tj.gov.cn)。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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