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技工学校毕业生报考天津工程
师范学院有关事项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0〕12号
各技工学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天津工程师范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人社职司函〔2010〕4号),2010年天津工程师范学院计划在津招生98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是一所以工学和教育学为主,兼有理学、文学、艺术、管理学、经济学的综合性大学,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主要为全国高等、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培养师资、管理干部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根据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少数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暂行规定》([87]教学字012号)和原国家劳动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单独招生办法》(劳部发[1997]41号)文件的规定,学院除招收高中毕业生外,同时采取单独命题、考试、录取的办法,从技工学校优秀毕业生中招收本、专科生,以培养职教师资和其他工程技术人员为主要目标。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招生条件
(一)报考人员除符合专业、技能水平及招生范围(详见附件1)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技工学校或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具备报考专业所要求的工种和技术等级;
3.身体健康, 五官端正;
4.天津市正式户籍(含蓝印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中学、中专、职业中学在校生或毕业生;
2.被普通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截止2010年9月1日);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考试
理论课考试由天津工程师范学院统一命题,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报名和考务工作。
操作技能考试不单独组织,以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等级为准。
四、报名
1.符合条件的技工学校毕业生自愿报名。
2.报名时间:2010年4月9日前,逾期不再办理。
3.报名地点:市职业技能培训研究室(河西区福建路福盛花园9号楼底商)。联系电话:23235343;联系人:王明茹。
4.报名方式:今年采用计算机报名和手工报名相结合的办法。考生须持身份证、户口本、职业资格证书(未取职业资格证书者须于2010年6月9日前交到市职业技能培训研究室)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技工学校毕业证(如未取得毕业证须持所在学校证明)、同一底版的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6张(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序号)到所在学校或市职业技能培训研究室报名。报名时考生统一填写《天津工程师范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并签字确认,同时所在学校同意盖章。报名时,考生还将领取《2010年单独招生报名登记表》、《2010年单独招生体格检查表》、《2010年单独招生政治品德审查表》,此类表格请务必于4月16日前交到市职业技能培训研究室。
符合加分政策的参赛获奖者(具体加分政策见招生简章)须将获奖证书原件、报考四年制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将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于2010年6月10前寄往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时间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5.报名费用:每名考生报名考试费150元,于报名时缴纳。
6.“2010年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在津单独招生简章”和“天津工程师范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请在公共邮箱tjjnpx@163.com密码:23030911中下载。
附件:1.招生专业、人数、对象及条件范围
2.天津工程师范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
二O一O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