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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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系统窗口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和十条禁令的通知
索   引  号 :
449203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发〔2017〕214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公务员局、市外专局,市局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中期推动会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力社保系统窗口作风建设,持续推进人力社保系统窗口工作标准化、法治化、文明化、人本化建设,现将《市人力社保系统窗口工作人员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市人力社保系统窗口工作人员十条禁令》(以下简称《禁令》)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迅速传达,大力宣传。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研读《准则》、《禁令》的内容与精神,确保宣传到位、学习到位、领会到位、落实到位,并以此为契机,在全系统窗口部门和人员中,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思想再教育、行为再规范、作风再整顿。

二、对照检查,全面落实。各单位要对照《准则》、《禁令》,对本窗口工作现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对照检查,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三、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单位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结合《准则》、《禁令》,进一步完善本部门窗口作风建设机制,尤其是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注重抓常抓细抓长。对于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违反《准则》、《禁令》的问题,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严肃追责问责。

 

 

 

2017818

(此件主动公开)

 

 

 

 

市人力社保系统窗口人员行为准则

 

一、讲政治,要强化核心意识,严守政治规矩,提高政治站位,不准口无遮拦、阳奉阴违。

二、讲学习,要强化进取意识,更新知识储备,开拓工作思路,不准因循守旧、固步自封。

三、讲纪律,要强化规矩意识,上遵党纪国法,下守规章制度,不准自由散漫、恣意妄为。

四、讲文明,要强化服务意识,践行文明准则,争做文明表率,不准态度粗鲁、行为粗暴。

五、讲廉洁,要强化廉政意识,严守思想红线,筑牢底线思维,不准吃拿卡要、以权谋私。

六、讲情怀,要强化人民意识,急人民之所盼,解人民之所忧,不准怠慢群众、故意刁难。

七、讲担当,要强化责任意识,敢于迎难而上,勇于创先争优,不准推托等靠、拈轻怕重。

八、讲团结,要强化大局意识,坚持荣辱与共,倡导兄弟同心,不准拉帮结派、团团伙伙。

九、讲效率,要强化效能意识,推行即来即办,确保按时办结,不准办事拖沓、拐弯抹角。

十、讲正气,要强化是非意识,涵养浩然正气,打造身正影直,不准颠倒黑白、蝇营狗苟。


市人力社保系统窗口工作十条禁令

 

一、禁止擅自离岗、脱岗、窜岗、不假外出、迟到早退等行为。

二、禁止在办公场所从事有悖于工作要求的事情,如聊天、打逗、玩手机、上网、看电影、打瞌睡、吸烟、吃东西、办私事、着奇装异服等。

三、禁止在办公区域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如零食、小说、杂志、玩具、生活用品等。

四、禁止工作时间内饮酒。

五、禁止对服务对象污言秽语、态度冷淡、行为粗暴。

六、禁止擅自增设办事门槛和环节,推脱搪塞,故意刁难服务对象。

七、禁止在业务办理中徇私厚友、以权谋利、违规操作。

八、禁止伪造、篡改、擅自销毁、出卖、泄露、滥用服务对象的信息,侵犯个人隐私和权益。

九、禁止收受服务对象礼品、礼卡、礼金和接收服务对象宴请。

十、禁止利用岗位便利从事商业活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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