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20年天津市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专项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技工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38号)有关工作安排,市人社局制定了《2020年天津市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专项核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10月16日
2020年天津市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专项核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以下简称“资助政策”),全面排查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各技工院校完善制度、规范流程、推进精准资助,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核查范围
重点对2019—2020学年我市技工院校资助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政策落实情况及资助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二、核查依据
以《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和市政府助学金制度的通知》(津财教〔2012〕46号)、《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津财教〔2013〕59号)、《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工作实施办法》(津财教〔2013〕60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津财教〔2013〕61号)、《关于调整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财政补助方式的通知》(津财教〔2015〕35号)和《关于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的通知》(津财教〔2015〕46号)等文件为主要依据,组织开展核查工作。
三、核查要点
(一)资助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资助管理机构建设、经费预算及人员配置情况;
2.技工院校资助政策实施细则及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3.资助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4.日常监管和定期检查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二)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1.受助学生资格认定、资助申报审批、资金拨付等工作实施情况;
2.受助学生信息公示情况;
3.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系统内受助学生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资助情况,是否做到应助尽助;
5.资助档案管理情况,存档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6.是否存在将非全日制学生、短期培训学员注册为全日制学生并为学生申请资助等违规行为;
7.是否存在通过虚假注册学籍、修改学生学籍关键信息、延迟学籍异动处理等方式,为不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申报国家免学费和助学金等骗取国家资助资金的行为。
(三)资助资金管理情况
1.资助资金下拨是否及时到位;
2.助学金发放情况,是否全部通过中职资助卡足额按时发放助学金,受助学生签字是否齐全;
3.是否存在虚报套取、挤占挪用资助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免学费补助资金的情况;
4.结余资金管理情况。
四、组织机构
根据核查工作需要,由天津市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资助办”)成立专项核查组。
组 长:杜辉;
副组长:曹彦国、刘永盛、兰旭东、马晨;
成 员:霍永旺、蔺树亮、魏亚莉、于晨、张新鹏。
五、工作安排
(一)学校全面自查(10月)。各技工院校根据核查内容进行自查,由校长担任自查工作负责人,对本校资助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大龄学生申报资助情况和学籍异动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集中研究整改。10月31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至资助办。
(二)专项核查组核查(11月)。技工院校完成自查后,专项核查组对全市各技工院校进行实地核查(各院校核查安排见附件1)。
(三)撰写报送核查报告(12月)。根据此次核查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12月11日前,资助办向人社部报送2020年天津市技工院校学生资助核查工作报告。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技工院校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核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订自查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从严从细从实做好专项核查工作。
(二)严肃查处问题。各技工院校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改。对于可立行立改的问题,要立即布置整改;对于冒领、套取、挪用、滞留资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追缴违规资金,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将有关情况第一时间逐级上报。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技工院校要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完善管理办法。要建立资助管理机构,完善人员配备,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强化工作中的监督管理和定期检查,加大投诉举报处理力度。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发掘和推广规范管理、创新高效的经验做法。
联 系 人:天津市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 于晨
联系电话:28239306
地 址: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2号楼409室
电子邮箱:yuchen@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