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委宣传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联,各文艺家协会:
为进一步弘扬德艺双馨精神,培育造就高素质文艺工作者队伍,繁荣发展新时代社会主义文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文联决定开展第五届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根据《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文联关于评选表彰第五届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0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做好本市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做好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评选推荐过程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原则,严格德才条件和推荐程序,体现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把成就突出、德艺双馨、业界公认的优秀人才遴选出来,通过评选推荐进一步推动文艺界思想道德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
二、评选推荐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推荐范围
全市各民族中青年文艺工作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9月1日,即1965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已获得过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不再作为推荐人选。
(二)推荐名额
按照国家分配名额,我市将推荐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候选人2-3名。重点是活跃在基层和创作、表演一线的中青年文艺工作者。
各区文联、文艺家协会,可以推荐1名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候选人(如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不推荐)。
三、评选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以人民为中心、以精品奉献人民、用明德引领风尚。
(三)在某艺术门类中有突出艺术成就和特殊贡献,在全国范围有较大影响。
(四)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践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职业操守,热心文艺志愿服务,社会形象良好,追求德艺双馨,在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要活动和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表现。
四、推荐办法和要求
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
(一)推荐
各区文联、文艺家协会要按照评选条件,采取民主择优推荐的方式,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产生拟推荐人选,并在拟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所在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或协会主席团审核同意,于11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
推荐材料包括《第五届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推荐审批表》、《第五届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字数2000字左右。所有推荐材料请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电子版请刻录光盘报送,相关表格电子版可在中国文艺网(http://www.cflac.org.cn)下载,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相关表格,不得随意改变格式。
(二)初审
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拟推荐人选名单报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审议,确定我市推荐人选报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
(三)复审
通过初审确定正式推荐人选后,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正式推荐材料进行复审。
(四)全国公示
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正式推荐人选进行复审,确定拟表彰人选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表彰人选。
推荐要求
1.推荐人选要突出重点,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局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处级领导干部控制在全国表彰人数的20%以内。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高级职称并常年从事文艺工作的专家可按文艺工作者对待。
2.评选推荐要以思想政治表现、职业操守和艺术成就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优中选优。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就推荐人选征求省级公安等部门意见。其中,推荐人选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推荐人选为企业负责人,还须征求其所在地区纪检监察、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对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同时征求统战部门和工商联部门意见。
3.为保证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报送推荐材料。
五、奖励办法
根据人社部《通知》精神,将召开第五届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表彰大会,由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文联联合下发表彰决定,授予被表彰人员“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称号,并颁发奖杯和证书,受表彰人员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和市文联组成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推荐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联人事部。
做好第五届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是加强文艺队伍思想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推动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推荐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和程序,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和材料报送工作。
联系人:孙欣、伍卿瑞
联系电话:23303835(传真)、23395953
地址邮编:和平区新华路237号市文联人事部 300040
附件: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市委宣传部 市人社局 市文联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