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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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人社局等五部门关于认定第七批天津市人才公寓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1-0010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函〔2021〕39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才资源开发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等五部门关于认定第七批

天津市人才公寓的通知

有关单位:

按照市人才办《天津市人才公寓认定支持办法(试行)》和《关于天津市人才公寓相关工作调整的通知》,经市人社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及专家现场勘察评审,位于河西区的龙湖冠寓(天津宾友道店)被认定天津市人才公寓。请根据相关规定,落实支持政策。请公寓所在区人社局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认定公寓的日常监管。

附件:第七批天津市人才公寓情况表

市人社局       市规划资源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公安局       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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