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社局等五部门关于认定第七批
天津市人才公寓的通知
有关单位:
按照市人才办《天津市人才公寓认定支持办法(试行)》和《关于天津市人才公寓相关工作调整的通知》,经市人社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及专家现场勘察评审,位于河西区的龙湖冠寓(天津宾友道店)被认定天津市人才公寓。请根据相关规定,落实支持政策。请公寓所在区人社局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认定公寓的日常监管。
附件:第七批天津市人才公寓情况表
市人社局 市规划资源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公安局 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