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承诺制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机关有关处室、市局所属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承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津职转办发〔2021〕1号)要求,现将市人社局承诺制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各区人社部门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编制具体落实细则,推动人社系统事中事后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附件:市人社局承诺制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
2021年7月28日
(联系人:刘伟宁;联系电话:83218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