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社局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二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落实人社部“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加强我市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市人社局、西青区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第二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现将《第二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市人社局 西青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8日
第二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
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落实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天津市劳动关系协调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设和谐天津品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青区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第二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为做好竞赛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为市级一类竞赛。由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青区人民政府主办,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天津市中仕众创空间有限公司(渤海技能数字资源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成立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技术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竞赛综合组织协调等工作。技术工作小组设在西青区人社局,负责竞赛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竞赛项目和参赛对象
(一)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设劳动关系协调员一个竞赛项目,为单人赛。
(二)参赛对象
1.2021年8月20日前年满16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本市企业在职职工(天津参保)或具有天津户籍的其他人员;
2.天津市职业院校、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不符合参赛条件的,一经查出,取消参赛资格。
三、竞赛内容
竞赛标准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二级及以上相关要求确定竞赛标准,编制技术工作文件。题目结合后疫情时代下和谐劳动关系实际应用中的重点、热点、难点,以情景模拟分析、个人特色观点展示等方式,立体化、多样化考核选手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竞赛试题由竞赛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竞赛决赛阶段按照全国技能大赛相关要求,采用模块化、结构化模式命制,其中理论知识不超过整体考核内容的30%。
四、竞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0日9:00—9月10日24:00。
(二)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
PC端:参赛选手可在电脑浏览器登录竞赛官网“渤海技能线上学习平台”进行报名(地址:https://www.bohaiskills.com)。
手机端:微信搜索“渤海技能”、“西青人社”等公众号进行报名。
(三)报名材料
1.基本信息材料(所有参赛选手必备)
(1)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近期1.5寸蓝底证件电子版照片;
(3)参赛选手本人手持身份证头像照或上半身照片。
2.企业在职职工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企业推荐信(盖公章);
(3)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学生报名资料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校学籍证明。
4.补充材料
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需填写证书信息。
五、竞赛实施
本次竞赛设初赛、复赛、半决赛、决赛四个环节,各环节采取入围制,独立计分不累积,每个环节入围资格按上一环节分数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选拔,每个环节名单确定后在竞赛官网进行公示。
(一)赛前培训
时间:2021年9月1日—9月12日。
形式:渤海技能线上学习平台在线培训。
内容:培训课程包括安全知识、疫情防控和劳动关系协调员课程。
时长:赛前培训不低于12课时。培训时长不足的,失去初赛资格。
参赛选手在培训过程中,可随时进行课程反馈、在线答疑、自主测评及问卷调查等互动。
(二)赛程安排
1.初赛:2021年9月15日—9月19日。
形式:线上答题。
内容:报名成功且完成培训的参赛选手,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手机或PC端登录“渤海技能线上学习平台”参加线上初赛。
初赛时,选手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答,每位参赛选手仅有一次作答机会。初赛为系统自行计分,根据初赛成绩,取排名前500名选手进入下一阶段。
2.复赛:2021年9月下旬。
形式:线上答题。
规模:500人。
内容:取复赛成绩前200名选手进入半决赛。
3.半决赛:2021年10月中上旬。
形式:个人展示+现场作答。
规模:200人。
内容:利用PPT汇报讲述后疫情时代下的劳动关系处理观点,限时4分钟;展示后参赛选手现场作答,限时6分钟。
成绩:个人展示成绩50%,现场作答成绩50%,满分100分,按半决赛成绩从高到低的分值取前20名选手进入决赛。
4.决赛:2021年10月下旬至11月初。
形式:现场答题。
规模:20人。
内容:必答题、抢答题、情景模拟题、现场论述题。
根据决赛的赛程规则和环节,最终角逐前3名并现场宣布。
六、竞赛奖励
取得竞赛第1名的职工选手,可按规定向市人社局申报“天津市技术能手”、向市总工会申报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称号;取得竞赛项目前3名的女职工选手,可按规定向市妇联申报天津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以上荣誉因竞赛获奖不重复享受。竞赛前10名选手可按规定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其他奖励按有关规定执行。
竞赛前100名的选手,可获得由市劳动关系协调三方会议办公室授予的“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若因前100名选手中有不符合企业在职职工身份的,将由后续名次选手递补产生。对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优秀报送单位奖。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海河工匠”或“天津市技术能手”等国家级、市级技能领域荣誉称号的人员,及在2019年和2020年国家级一类大赛获得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国家级二类竞赛获得前3名(双人赛项前2名,三人赛项第1名)且为职工身份的人员,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参加本竞赛,但获得名次后不享受相应竞赛奖励。
附件:1.第二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第二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劳动 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推荐表
3.第二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