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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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关于印发《第二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竞赛暨第四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1-0038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函〔2021〕448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才资源开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培训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关于印发《第二届“海河

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智能制造应用

技术技能竞赛暨第四届全国智能制造

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

实施方》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有关单位:

现将《第二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竞赛暨第四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向大赛办公室反馈。

       市人社局                   市总工会

                               2021年8月27日



第二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

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竞赛暨第四届

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

天津选拔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加快培养我市智能制造应用技术领域高技术技能人才,搭建智能制造应用技术传播平台,全面提升我市智能制造业的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制造业立市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关于印发第二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计划安排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1〕386号),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决定举办第二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竞赛暨第四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为做好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为市级一类大赛,由市人社局、市总工会主办,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承办。

成立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大赛综合组织协调等工作。专家委员会设在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负责大赛组织实施工作。

二、大赛分组和参赛对象

(一)大赛分组

大赛设装配钳工(智能制造单元安装与调试)、物联网安装调试员(智能制造数字技术应用)、模具工(精密模具智能制造系统应用技术)、仪器仪表制造工(仪器仪表与智能传感应用技术)、电工(智能制造单元生产与管控)五个赛项。各赛项均设置职工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均为双人团体赛。

(二)参赛对象

凡在相关岗位从事数控机床编程与操作、数控机床装调与维修、自动化生产线安装与调试、工业机器人操作与维护、模具设计与制造、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智能传感器、精密模具智能制造等相关专业相关工作的企业职工,以及具有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自动控制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技术应用、工业大数据应用技术、工业互联网技术等专业的各类院校教师和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赛项、组别的竞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及在2019、2020年各类大赛中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三、大赛内容

大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各赛项分别以钳工、物联网安装调试员、模具工、仪器仪表制造工、电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职工组按照技师,学生组按照高级工)为基础,适当增加智能制造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和企业生产实际等内容,学习借鉴世界技能大赛相关赛项命题内容和考核评价方法完成命题。

各赛项总成绩中理论考试成绩占20%,实际操作成绩占80%。竞赛试题由大赛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具体竞赛规程及要求由大赛组委会另行通知。

四、大赛报名

(一)报名时间

9月11日(星期六)前。

(二)报名方式

按照大赛组别和参赛对象要求,各区人社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及院校负责选送参赛人员集体报名。大赛组委会不接受个人报名,符合参赛条件的人员可以到户籍或工作单位、居住地所在区人社局报名。

(三)报名要求

参赛队选手不得跨单位组队。报名时需提供参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张、近期1.5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有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填写《第二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竞赛暨第四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2)、《第二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竞赛暨第四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汇总表》(见附件3),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及汇总表发送至邮箱:ggsxzxyfyjsb2011@tj.gov.cn。纸质版报名表及汇总表由各区人社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及院校盖章后,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送至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五、大赛实施

(一)大赛形式

各竞赛项目、组别的参赛选手按比赛总成绩排名决定名次。

(二)大赛时间(暂定,市人社局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调整)

9月24日:理论知识竞赛。

9月25日至26日:实际操作技能竞赛。

(三)大赛地点: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六、大赛奖励

获得大赛各职业前10名的,职工选手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可晋升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学生选手可晋升高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其他奖励按有关规定执行。

全市决赛时,各赛项、组别参赛人数须在20人以上,不足20人的,不予奖励,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比赛。

联 系 人:张舒雅

联系电话:022—88973617、18630840907

联系地址: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D区一楼)

电子邮箱:ggsxzxyfyjsb2011@tj.gov.cn

附件:1.第二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竞赛暨第四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组委会名单

2.第二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竞赛暨第四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选手报名表

3.第二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竞赛暨第四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汇总表

4.第二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竞赛暨第四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裁判员推荐表

           5.裁判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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