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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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人社局市老龄委关于评选推荐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2-0040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局函〔2022〕52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市老龄委关于评选推荐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9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评选推荐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及为老服务单位,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所属集体,主要面向基层。

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全市老龄工作系统在编在职干部。

(二)推荐名额

本次拟表彰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40个,全国老龄系统先进工作者35名(全国表彰的县处级干部比例不超过先进工作者表彰总数的20%)。

表彰实行差额推荐评选。按照《通知》要求,我市推荐名额为:2个先进集体、2名先进工作者。表彰对象最终由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国家双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各区、各单位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或者1名先进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促进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一)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纪律严明、风清气正,近5年来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问题,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老龄工作得到本地区、本部门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老龄事业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本部门重要工作部署,工作成绩显著;

2.老龄工作委员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基层老龄工作网络体系健全,工作扎实有力;

3.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老龄方针政策措施有力,为老年人办实事成绩突出,作用发挥充分,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4.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工作队伍素质良好,工作制度完善,完成任务出色,得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老年人称赞;

5.积极组织开展和参与老年公益事业,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浓厚。

(二)全国老龄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爱党爱国,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无违法违纪行为,连续从事老龄工作5年(含)以上,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热爱老龄工作,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竭诚为老年人服务;

2.精通老龄工作政策和业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良好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老年人,踏实肯干,廉洁奉公,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3.积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成绩突出,受到老年人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4.在老龄工作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组织领导

市人社局、市老龄委联合成立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此次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审核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市老龄办),负责评选推荐日常工作。

四、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评选推荐工作通过线上国家表彰奖励信息系统、线下填写纸质材料两种渠道同步进行。

(一)提出拟推荐对象

拟推荐为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的要按照推荐评选条件,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并在本地区、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下同)。拟推荐为全国老龄系统先进工作者的由本人所在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下同)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请于2022年8月24日前将推荐对象的初审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以及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按我市推荐名额提出拟推荐意见报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对拟推荐意见进行审议,研究确定我市初审推荐对象,并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初审推荐对象材料(附电子版)报国家双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登录国家表彰奖励信息系统同步线上填报初审材料,提交审核。

初审材料包括:初审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初审推荐登记表》、《全国老龄系统先进工作者初审推荐登记表》、《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序),一式4份。初审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包括:本地区(本部门)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拟推荐对象及简要事迹(不超过500字)、本地区(本部门)公示情况等。

(二)初审

国家双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初审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进行初审,采取差额评选的方式提出初审通过名单。

(三)确定正式推荐对象

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双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的初审通过名单,按规定深入考察,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市公安部门意见,在全市范围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推荐对象,于9月15日前向国家双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复审材料,并通过国家表彰奖励信息系统同步线上填报。

复审材料包括:正式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全国老龄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汇总表》(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序)、公示材料原件、正式推荐对象事迹材料(不超过1500字)、个人2寸彩色免冠近照,一式6份。正式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本部门)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征求意见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

(四)复审

国家双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复审,提出拟表彰对象,提请国家双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确定表彰对象

国家双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表彰对象,并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名义印发表彰决定。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先进集体授予“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先进工作者授予“全国老龄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人社局、老龄委和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做好推荐、评选和宣传等工作。要以推荐评选为契机,大力宣传老龄工作先进典型事迹,激励引导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奋斗奉献、勇创佳绩,促进新时代老龄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面向基层

评选推荐工作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推荐对象向城乡社区倾斜。副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局级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严格控制处级干部参评数量,全国表彰的县处级干部比例不超过先进工作者评选总数的20%。

(三)严格评选标准

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评选过程要突出政治标准,严格审查推荐对象的政治条件,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推荐对象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得到干部群众公认。

(四)严肃评选纪律

要严格按照《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推荐,切实维护表彰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对伪造身份、事迹材料等骗取荣誉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并不予递补或重报。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渎职或者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已授予称号的表彰对象,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撤销称号,停止享受有关待遇。 

(五)确保工作进度

各区、各单位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按时报送材料,过时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相关电子表格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ww.nhc.gov.cn)下载。国家表彰奖励信息系统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http://www.mohrss.gov.cn)表彰奖励专题专栏登录,可通过网站查看使用说明书。   

七、联系方式

(一)市卫生健康委(市老龄办)

联 系 人:马斯涵       

联系电话(传真):23337795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  邮  编:300070

电子邮箱:masihan@tj.gov.cn

(二)市人社局

联 系 人:程  杨  

联系电话:83218409

  

附件: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市人社局               市老龄委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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