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4年
天津市技工院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办学主管部门,各技工院校:
根据各单位申报的招生计划和本市今年初中毕业生源状况,结合各院校办学条件,经综合平衡,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编制了2024年天津市技工院校招生计划。现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全日制中级技工班和高级技工班,招收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额满为止”的原则,即每名考生填报志愿后,依据考生分数,对成绩高的考生按照志愿院校优先进行投档,院校录取满额后不再录取。
全日制高级技工班(不含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生源)、预备技师班、经批准的外埠中级技工班以及非全日制班招生办法,由院校自行制定。
二、招生总量
(一)2024年共有9所本市技工院校计划招生10589人。其中,全日制10299人(中级技工班2624人、高级技工班7541人、预备技师班134人),非全日制290人(中级技工班200人、高级技工班80人、预备技师班10人)。
全日制招收本市院校毕业学生9346人。其中,初中毕业生7022人,高级中等学校(含技工学校、中专、职业高中、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下同)毕业生2324人。
全日制招收外埠院校毕业学生953人。其中,初中毕业生50人,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903人。
(二)2024年共有7所外省市技工院校在津计划招收初中毕业生1240人。
三、招生对象
技工院校招生不受年龄、地区、身份和户口性质限制。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结业)生,均可报考技工学校就读。支持技工院校面向对口援助地区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脱贫家庭考生、适合进入技工院校学习的残疾考生、在职职工及其他社会人员招生。
四、学制类型
技工院校设中级技工班、高级技工班和预备技师班。
(一)全日制学制
1.中级技工班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为3年。
2.高级技工班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为5年,前3年按照中级技工班管理,后2年按照高级技工班管理;招收对口专业中等职业学校达到中级技能水平的学生,学制为2年;招收非对口专业中等职业学校达到中级技能水平的学生(含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生),学制为3年。
3.预备技师班招收对口专业中等职业学校达到高级技能水平的学生,学制为2年。
(二)非全日制学制
中级技工班学制为2年,高级技工班学制为2年,预备技师班学制为2年。
五、录取方法
技工院校招收学生实行志愿录取和报名录取相结合的录取办法。
(一)志愿录取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技工班和高级技工班招收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实行志愿录取,与五年一贯制高职、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和普通中专同批次录取,相关录取工作由市人社局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共同完成,具体流程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报名录取
1.志愿录取结束后,技工院校根据学生学籍注册情况,经院校申请,并报市人社局同意后,在不超过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报名录取以下学生:
(1)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结业)生;
(2)北京市、河北省地区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结业)生。
2.全日制高级技工班(不含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生源)、预备技师班、经批准的外埠中级技工班以及非全日制班招生工作,由院校自行组织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各技工院校要严格招生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对违反招生纪律及相关规定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二)技工院校招收本市或外埠计划人数确需调整的,须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招生工作。
(三)各技工院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院校招生工作方案,并向市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四)各院校招生简章需经市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发布。
(五)各技工院校按照市物价管理部门规定,严格收费标准和范围,加强财务管理,并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保证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六)招生具体事宜,按天津市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4年天津市技工院校招收全日制学生计划表
2.2024年天津市技工院校招收非全日制学生计划表
市人社局 市发展改革委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