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市人社局市教委关于延长《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评审办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4-0015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合发文单位: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发〔2024〕28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培训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市教委关于延长《天津市高校毕业生

创业就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评审办法

(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就业创业机制改革,提高就业资金使用效益,激发创业创新主体活力,市人社局、市教委正在完善就业创业相关政策。经研究,决定将《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评审办法(试行)》(津人社办发〔2021〕54号)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请各区人社、教育部门全面梳理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向市人社局、市教委反馈相关意见建议。

市人社局                  市教委

2024年8月7日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