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设立2024年度市级专业技术
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力资源(教育)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有效发挥人才对推进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的支撑作用,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落实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点任务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2〕620号)要求,经单位推荐、专家评议、实地走访调研、公示等环节,市人社局决定在天津财经大学等11家单位设立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基地管理
新设基地的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基地在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将基地作为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养急需紧缺人才的重要抓手。要落实管理和监督职责,督促新设基地制定和完善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规划,及时按照统一制式制作铭牌(见附件2),在政策扶持、项目支持、师资队伍建设、资源整合、宣传培训等多方面支持其发展,充分保障基地发挥人才培养功能和示范引领作用。
二、夯实基地建设
新设基地要按照有关规定,扎实推进各项基础建设。要不断完善培训场所条件和硬件设施;健全教学组织、学员考核、教学科研、培训经费、后勤保障等管理制度;开发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项目和课程;建设相对稳定、专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积极开展师资培训;探索产学研相结合的继续教育协作机制;积极运用远程在线学习平台,不断提高在线培训和开展现代化远程教育的能力。基地每年培训量应不少于2000人次。
三、加强动态管理
基地实行动态管理,要主动接受市人社局和主管部门的检查指导。基地应根据培训需求制定年度任务计划,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本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计划上报主管部门审核,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对年培训量未达标、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积极主动、培训质量不高的基地,市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整改期最长不超过1年),对整改后仍无法达到要求的,取消基地资格。
基地在运行中的特色活动和经验做法,以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联系报送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附件:1.2024年度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单位名称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铭牌样式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7日
(联系人:赵文清;联系电话:83218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