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市人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天津市
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
梯度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主体培育工作,建立“星锐企业—骨干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创新领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遴选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领军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促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2025年度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市人社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市辖区内登记注册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申报时间
2025年11月2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三、申报条件
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分为“星锐企业”、“骨干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创新领军企业”四个梯度。具体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附件)。
往年已获评的创新领军企业和独角兽培育企业有效期为三年,获评的星锐企业和骨干企业有效期为两年,到期后由企业再次进行自主申报。
四、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注册并登录天津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https://www.tjcel.cn/sys/pypt/index.html),点击“企业申报入口”,在“梯度培育申报”模块进行线上申报,企业根据申报梯度类型及指标项填写情况。申报单位应提交真实、合规、有效的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五、评审流程
(一)企业所在区的区级服务业主管部门(联合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和指导企业做好线上申报工作。关于星锐企业和骨干企业,申报平台依据申报条件自动初审,由区级服务业主管部门审核。关于独角兽培育企业和创新领军企业,申报平台依据申报条件自动初审,由区级服务业主管部门审核,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
(二)网上申报工作结束后,区级服务业主管部门于11月28日前,将本区内审核通过的企业基本信息填入《2025年度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申报汇总表》,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三)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第三方评审机构,并联合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科学、民主、公正、高效的原则,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
(四)评审后,市发展改革委公布拟评价为梯度培育的企业,并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发布2025年度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是促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培育壮大人力资源市场主体的重要手段。各区人社局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抓紧组织本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积极配合服务业牵头部门做好网上申报指导和材料审核工作。
(二)积极推荐,跟踪服务。各区人社局要深入挖掘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积极推荐参与培育工作,争取更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纳入梯度培育名单。对纳入梯度培育的机构,要建立沟通服务机制,及时做好跟踪服务,加大支持和宣传力度,帮助机构不断发展壮大。
请各区人社局在网上申报工作结束后,汇总本区审核通过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信息并填写《2025年度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申报汇总表》,报送至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指定邮箱(srsjrckfc@tj.gov.cn)。
附件:2025年度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申报指南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