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人力资源市场
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25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本市2025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报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8号),2025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使用新修订报表(国统制〔2025〕10号),包括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情况(人社统LM1表)、业务情况(人社统LM2表)以及汇总表(人社统LM3表)(附件1)。
二、统计范围
人力资源市场统计调查对象是本市辖区内设立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包括乡镇和街道服务平台),及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
人力资源市场统计范围包括调查对象基本情况和业务情况,即报告期内开展现场招聘、网络招聘、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数字化服务等业务情况。
结合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情况和工作需要,新修订报表增加集团企业情况、纳税情况等,并更新部分指标名称,如人力资源服务网络平台(招聘网站、APP、小程序等)、人力资源数字化服务等。
三、统计时段
2025年度统计报告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项指标均指报告期内总体情况。
四、统计流程
(一)更新调查对象信息。统计系统中已结合上年统计情况预设样本信息,各区人社局按照2025年实际情况进行样本维护,做好调查对象信息的增减、修改,配置填报码后通知被调查机构。具体详见《2025年人力资源市场统计系统操作手册-人社部门》(附件2)。新增调查对象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成立并开展业务。
(二)组织调查对象填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问卷填报的方式进行数据报送,可在电脑浏览器中输入问卷链接直接访问系统,或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问卷填报。具体访问链接和二维码详见《2025年人力资源市场统计系统操作手册-机构用户》(见附件3),填报码由各区人社局组织发放。
(三)加强统计数据审核。各区人社局对本行政区域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数据审核。审核有误的,填写退回原因后退回,并联系机构重新填报,审核、复核无误后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五、时间安排
各区人社局于2026年1月9日(星期五)前完成样本维护和填报码发放工作;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于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前完成填报并提交;各区人社局收到上报数据后随报随审,于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前,完成全部数据审核、复核,并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六、工作要求
(一)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是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制度的重要内容。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统计法定义务,如实提供统计信息。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联系所在区人社局获取填报码(联系方式见附件4)。请安排专人进行填报,认真阅读操作手册,特别注意指标含义和指标间逻辑关系,确保报送信息及时、全面、真实、准确。
(二)各区人社局要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的组织和推动落实,梳理本区域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做到不漏一户、应报尽报。要加强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沟通交流,明确填报要求和时间节点安排,解答填报疑问,指导正确填报,督促及时上报。要对上报数据进行逐一审核,确保内容完整无误。经核查发现的异常数据,要反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其修正后再次上报。
(三)各区人社局要加强源头数据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加强与统计部门沟通联系,积极争取统计工作业务支持,就统计结果进行指导。请各区人社局于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前,将与统计部门沟通、源头数据质量核查等情况书面反馈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指定邮箱。
联 系 人:杜硕
联系电话:63082685
电子邮箱:srsjrckfc@tj.gov.cn
附件 1.2025年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报表
2.2025年人力资源市场统计系统操作手册-人社部门
3.2025年人力资源市场统计系统操作手册-机构用户
4.各区人社局联系方式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