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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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人社局关于征集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告
索   引  号 :
449371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发〔2020〕86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培训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关于征集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告

 

为推进我市技能人才社会化评价进程,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持续征集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告》(中就培函〔202016号),现面向全市持续征集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以技能人才培养服务为主要工作职责的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行业协会或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等,可申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在拟开展评价的职业(工种)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或曾参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评价规范和教材的编制工作,具有较丰富的考核评价经验和较好基础条件。有专门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机构、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专家团队、考评员及质量督导员。

(三)有与评价项目相适应的考核场地、设施设备等硬件设施和视频监控设备,能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

(四)具有完善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管控措施,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以营利为最终目的。

(五)自愿接受各级人社部门的监督。

(六)其他条件:

1.技工院校应正常招生。

2.企业应按《市人社局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85号)或原《天津市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方案》(津人社办发〔201982号)规定进行备案,并完成培训评价规模500人次以上。

3.其他组织应具有6年以上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经历。申报职业(工种)数5个以下的,所申报的每个职业(工种)培训评价规模应累计达到8000人次以上;申报职业(工种)数5个以上的,培训评价规模应累计达到5万人次以上,所申报的每个职业(工种)培训评价规模均不少于5000人次。

三、申报职业(工种)

申报职业(工种)范围应在《天津市社会培训评价职业目录》(见附件1)内。企业、技工院校申报职业(工种)原则上应不超过其主营业务和主干专业范围。

四、征集流程

(一)申请。申报单位向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鉴定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市鉴定中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初审结果。

(二)评估。市鉴定中心组织专家,采取远程或现场评估形式,通过材料审核、质询答辩和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技术评估,提出专家技术评估意见。

(三)备案。市鉴定中心根据专家意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择优遴选的原则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入选机构名单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向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备。

(四)公布。经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审查通过的,列入我市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目录,定期向社会公布。

五、申报材料

(一)《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申请表》(见附件2);

(二)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评价相关工作的管理制度、表单样本和质量管控措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式样及评价机构印章式样(或相关方案);

(四)专职工作人员和专家团队、考评员、质量督导员等人员信息及相应技能水平证明;

(五)场地设备设施等资产有效证明文件,包含场地所有权属证明或房产租赁协议、固定资产清单、上年度经外部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等;

(六)信息化建设情况说明;

(七)培训评价人员花名册(含联系方式,对培训评价规模有要求的机构提供)。

六、有关事项

(一)征集工作由市鉴定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征集工作采取“随时申报、及时受理”的方式持续开展。申报材料优先通过线上渠道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可采取邮寄方式提交。

(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应自觉按照备案通过的实施范围和规定要求,在确保评价质量的基础上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主动接受人社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责任。

本通告自2020525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特此通告。

 

人:吕本顺

联系电话:022-83635027

电子邮箱:bzb@tj.gov.com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47号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

鉴定服务大厅

邮政编码:300384

 

附件:1.天津市社会培训评价职业目录

2.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基本情况表

 

 

 

2020525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天津市社会培训评价职业目录

序号

行  业

职业名称

职业代码

类  别

1

住宿及餐饮业

中式烹调师

4-03-02-01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2

住宿及餐饮业

中式面点师

4-03-02-02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3

住宿及餐饮业

西式烹调师

4-03-02-03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4

住宿及餐饮业

西式面点师

4-03-02-04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5

住宿及餐饮业

茶艺师

4-03-02-07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6

制造业(机械)

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

4-06-01-02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7

制造业(机械)

车工

6-18-01-01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8

制造业(机械)

铣工

6-18-01-02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9

制造业(机械)

磨工

6-18-01-04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10

制造业(机械)

电切削工

6-18-01-08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11

制造业(机械)

冲压工

6-18-01-12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12

制造业(机械)

铸造工

6-18-02-01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13

制造业(机械)

锻造工

6-18-02-02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14

制造业(机械)

金属热处理工

6-18-02-03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15

制造业(机械)

模具工

6-18-04-01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16

制造业(机械)

机床装调维修工

6-20-03-01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17

制造业(机械)

电梯安装维修工

6-29-03-03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18

制造业(机械)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6-29-03-05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19

制造业(机械)

电工

6-31-01-03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20

制造业(化工)

制冷工

6-11-01-04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21

农、林、牧、渔业

有害生物防制员L

4-09-09-00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22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劳动关系协调员

4-07-03-02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23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4-07-03-04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24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保安员

4-07-05-01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25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智能楼宇管理员

4-07-05-03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26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育婴员

4-10-01-02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27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保育员

4-10-01-03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28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美容师

4-10-03-01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29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美发师

4-10-03-02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30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眼镜验光员

4-14-03-03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31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眼镜定配工

4-14-03-04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32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评茶员

6-02-06-11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3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安检员

4-07-05-02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3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汽车维修工

4-12-01-01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3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

6-30-05-01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36

建筑业、房地产业

手工木工

6-06-03-01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37

建筑业、房地产业

砌筑工

6-29-01-01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38

建筑业、房地产业

混凝土工

6-29-01-03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39

建筑业、房地产业

钢筋工

6-29-01-04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40

建筑业、房地产业

架子工

6-29-01-05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41

建筑业、房地产业

防水工

6-29-02-08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42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锅炉操作工

6-28-01-11

资格目录内人社职业

43

住宿及餐饮业

前厅服务员

4-03-01-01

天津市紧缺职业

44

住宿及餐饮业

客房服务员

4-03-01-02

天津市紧缺职业

45

住宿及餐饮业

餐厅服务员

4-03-02-05

天津市紧缺职业

46

住宿及餐饮业

营养配餐员

4-03-02-06

天津市紧缺职业

47

住宿及餐饮业

调酒师

4-03-02-09

天津市紧缺职业

48

制造业(医药)

医药商品购销员

4-01-05-02

天津市紧缺职业

49

制造业(轻工)

饮料制作工

6-02-06-09

天津市紧缺职业

50

制造业(机械)

涂装工

6-18-03-03

天津市紧缺职业

51

制造业(机械)

磨具制造工

6-18-04-04

天津市紧缺职业

52

制造业(机械)

工具钳工

6-18-04-06

天津市紧缺职业

53

制造业(机械)

装配钳工

6-20-01-01

天津市紧缺职业

54

制造业(机械)

汽车饰件制造工

6-22-01-02

天津市紧缺职业

55

制造业(机械)

机修钳工

6-31-01-02

天津市紧缺职业

56

制造业(化工)

酶制剂制造工

6-02-05-05

天津市紧缺职业

57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制图员

3-01-02-07

天津市紧缺职业

58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4-04-05-01

天津市紧缺职业

59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计算机维修工

4-12-02-01

天津市紧缺职业

6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音响调音员

4-13-02-06

天津市紧缺职业

6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印前处理和制作员

6-08-01-01

天津市紧缺职业

6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印刷操作员

6-08-01-02

天津市紧缺职业

6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印后制作员

6-08-01-03

天津市紧缺职业

64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收银员

4-01-02-04

天津市紧缺职业

65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物业管理员

4-06-01-01

天津市紧缺职业

66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色彩搭配师

4-08-08-04

天津市紧缺职业

67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形象设计师

4-08-08-20

天津市紧缺职业

68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保洁员L

4-09-08-01

天津市紧缺职业

69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养老护理员

4-10-01-05

天津市紧缺职业

70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家政服务员

4-10-01-06

天津市紧缺职业

71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办公设备维修工

4-12-02-02

天津市紧缺职业

72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4-12-03-01

天津市紧缺职业

73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4-12-03-02

天津市紧缺职业

7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公路收费及监控员

4-02-02-06

天津市紧缺职业

7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仓储管理员

4-02-06-01

天津市紧缺职业

7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快递员

4-02-07-08

天津市紧缺职业

7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起重工

6-30-05-02

天津市紧缺职业

7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无损检测员

6-31-03-04

天津市紧缺职业

79

建筑业、房地产业

装饰装修工

6-29-04-01

天津市紧缺职业

80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燃气具安装维修工

4-12-04-05

天津市紧缺职业

81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太阳能利用工L

5-05-03-03

天津市紧缺职业

82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电气设备安装工

6-29-03-02

天津市紧缺职业

83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管工

6-29-03-04

天津市紧缺职业

84

采矿业

钻井工

6-16-02-02

天津市紧缺职业

85

采矿业

海盐制盐工

6-16-03-01

天津市紧缺职业

 


附件2

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申请表

一、基本信息

   

 

   

 

注册登记

   

 

机构性质

技工院校

   

民办非企业单位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二、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职业(工种)情况

序号

职业(工种)名称

职业编码

是否

新职业

培训评价

起始日期

已培训评价

人数(人)

评价等级
范围

1

 

 

 

 

 

 

2

 

 

 

 

 

 

3

 

 

 

 

 

 

...

 

 

 

 

 

 

 

 

 

 

 

 

 

 

 

 

 

 

 

 

 

 

 

 

 

 

 

三、人员场地、设备设施以及组织优势、专业优势(含参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教学大纲、教材等编制)等情况

 

 

四、诚信承诺

 

本人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自愿退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名称(公章):

                   

注:请申请单位在单位名称处加盖本单位公章;本表可增行或续页。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526日印发

 

 

一、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申报范围是什么?

答: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以技能人才培养服务为主要工作职责的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行业协会或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等,可申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在拟开展评价的职业(工种)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或曾参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评价规范和教材的编制工作,具有较丰富的考核评价经验和较好基础条件。有专门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机构、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专家团队、考评员及质量督导员。

(三)有与评价项目相适应的考核场地、设施设备等硬件设施和视频监控设备,能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

(四)具有完善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管控措施,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以营利为最终目的。

(五)自愿接受各级人社部门的监督。

(六)其他条件:

1.技工院校应正常招生。

2.企业应按《市人社局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85号)或原《天津市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方案》(津人社办发〔201982号)规定进行备案,并完成培训评价规模500人次以上。

3.其他组织应具有6年以上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经历。申报职业(工种)数5个以下的,所申报的每个职业(工种)培训评价规模应累计达到8000人次以上;申报职业(工种)数5个以上的,培训评价规模应累计达到5万人次以上,所申报的每个职业(工种)培训评价规模均不少于5000人次。

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范围是什么?

答:申报职业(工种)范围应在《天津市社会培训评价职业目录》内。企业、技工院校申报职业(工种)原则上应不超过其主营业务和主干专业范围。

四、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征集流程有哪些?

答:(一)申请。申报单位向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鉴定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市鉴定中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初审结果。

(二)评估。市鉴定中心组织专家,采取远程或现场评估形式,通过材料审核、质询答辩和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技术评估,提出专家技术评估意见。

(三)备案。市鉴定中心根据专家意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择优遴选的原则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入选机构名单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向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备。

(四)公布。经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审查通过的,列入我市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目录,定期向社会公布。

五、申报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时需提交哪些申报材料?

答:(一)《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申请表》;

(二)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评价相关工作的管理制度、表单样本和质量管控措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式样及评价机构印章式样(或相关方案);

(四)专职工作人员和专家团队、考评员、质量督导员等人员信息及相应技能水平证明;

(五)场地设备设施等资产有效证明文件,包含场地所有权属证明或房产租赁协议、固定资产清单、上年度经外部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等;

(六)信息化建设情况说明;

(七)培训评价人员花名册(含联系方式,对培训评价规模有要求的机构提供)。

六、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征集方式是什么?

答:征集工作采取“随时申报、及时受理”的方式持续开展。申报材料优先通过线上渠道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可采取邮寄方式提交。

七、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应承担的义务是什么?

答: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应自觉按照备案通过的实施范围和规定要求,在确保评价质量的基础上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主动接受人社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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