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2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2-0023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函〔2022〕193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关系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2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样本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8号)要求,2022年国家将继续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为确保我市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主要内容

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

二、调查时间要求

调查的时期指标为2021年1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的数据,时点指标为2021年12月31日24时的数据。实施时间为2022年2月至5月,报表上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

三、调查范围对象

调查对象分两类:一是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8个行业门类(90个行业大类)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二是由企业支付工资或劳动报酬的劳动者。

四、调查工作分工

调查样本企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抽样选取。调查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由市人社局所属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具体实施,各区人社局和样本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市人社局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发工作文件,编制培训资料,分解下达样本企业,指导各区联系确认和补充替换,对数据质量进行抽查、复核及验收。

各区人社局负责联系确认样本企业,按要求补充替换,组织企业参加培训,督促企业报送数据,确保按时足量上报。

专业机构负责设计调查问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样本企业填报人员开展培训,讲解指标和填报要求,提供问题答疑和技术支持,指导企业填报,及时催收数据,对数据开展审核,按时录入系统。

样本企业负责采集和填报数据,根据专业机构反馈的情况,核实存疑数据,修改错误数据,按时报送数据。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组织。企业薪酬调查是国家部署的重要工作,各区人社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同,确保联系确认进度和样本企业质量。对原定样本企业已经消亡和不符合调查条件的,要按照“同地区、同行业、同规模”的原则进行补充替换。

(二)做好企业培训。各区人社局要做好培训的组织工作,确保样本企业应训尽训。专业机构要严格按照调查要求,详细讲解相关知识和具体要求。各样本企业要安排人员参加培训,认真学习掌握相关知识。

(三)提高数据质量。各样本企业要按照要求填报数据,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业机构要严把数据审核关,及时将存疑错误数据退回,指导企业核实修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

(四)严守调查纪律。各区人社局和专业机构对样本企业提供的薪酬调查数据和工作人员信息,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加强数据安全防范,严禁对外泄露数据和违规使用数据。

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

      2.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

                               2022年4月27日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