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第三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全国服务型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培养和选拔服务型制造应用技术领域高素质技能人才,为全国服务型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做好选手储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4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服务型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84号),市人社局决定举办第三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全国服务型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竞赛拟于9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举办。竞赛主要面向工业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制造、设计服务与方案提供等服务型制造重点领域,设置计算机程序设计员(个性定制与设计服务)、数字化管理师(协同制造网络构建)、物联网安装调试员(数字对中与远程运维服务)、服务机器人应用技术员(机器人智能服务)、供应链管理师(产品检测与客户体验服务)5个赛项。其中,计算机程序设计员(个性定制与设计服务)、物联网安装调试员(数字对中与远程运维服务)2个赛项为单人赛,其余3个赛项为双人团体赛。各赛项均设职工组(含教师,下同)和学生组两个组别。
二、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应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具备相应职业(专业)扎实的基本功和技能水平,有较强学习领悟能力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及应变能力。
凡在津从事服务型制造相关工作的企业员工、各类院校制造类相关专业教师,可报名参加职工组竞赛。各类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可报名参加学生组竞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参加职工组竞赛。
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及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已获得“海河工匠”、“天津市技术能手”等市级技能领域称号的人员,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参加本次竞赛,但获得名次后不享受相应竞赛奖励。
每名选手不得同时报名两个及以上赛项。
三、相关要求
(一)每个项目每个组别各参赛代表队限报不超过2名(队)选手参赛,参赛选手不得跨单位组队。
(二)请各区人社局和有关单位积极宣传,结合本区(单位)实际组织参赛报名。《第三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全国服务型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预报名表》、《第三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全国服务型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联络员表》请于9月9日(星期五)前反馈至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联 系 人:张舒雅
联系电话:28629715
邮 箱:ggsxzxyfyjsb2011@tj.gov.cn
附件:1.第三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全国服务型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拟设竞赛项目任务设计简介
2.第三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全国服务型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预报名表
3.第三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全国服务型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联络员表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