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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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就业驿站功能指引(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4-0020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函〔2024〕623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培训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就业驿站功能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现将《就业驿站功能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3日



就业驿站功能指引

(试行)

为指导和规范就业驿站落实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工作制度,完善就业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就业公共服务的精准性、可及性,根据《天津市就业公共服务下沉基层行动计划》,制定本指引。

一、就业需求摸排

摸排辖区内劳动者就业失业情况,动态进行更新。精准掌握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需求。针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服务对象,形成个性化就业服务档案。

二、就业岗位归集

走访辖区及周边用工企业,归集全日制就业岗位,满足服务对象稳定就业需求;摸排辖区及周边个体工商户,重点对接家政企业和平台企业,归集非全日制就业岗位,满足服务对象灵活就业需求。建立包括岗位情况、招聘要求、薪酬待遇等信息的岗位清单。

三、就业经办服务

为辖区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求职招聘登记、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就业扶持政策申领等经办服务。

四、就业政策宣传

及时发布国家及我市就业法规政策、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招聘岗位、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创业培训等信息,对辖区用人单位和居民开展就业政策宣传。

五、就业供需匹配

根据服务对象的就业需求与用工岗位的招聘需求,提供岗位信息查询和推荐服务,及时推送就业岗位信息。及时组织辖区内企业和重点群体参加招聘活动。

六、职业能力提升

为劳动者提供针对性个性化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解读,指导劳动者选择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促进就业。

七、创业指导服务

组织小型创业主题活动,邀请创业指导师和创业指导专家等,为已创业人员或有意愿创业人员提供专业便捷的指导,提升居民创业能力和创业意识,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

八、就业援助服务

制定专门的就业帮扶计划,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服务措施,对重点群体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附件:就业驿站服务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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