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就业驿站功能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现将《就业驿站功能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3日
就业驿站功能指引
(试行)
为指导和规范就业驿站落实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工作制度,完善就业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就业公共服务的精准性、可及性,根据《天津市就业公共服务下沉基层行动计划》,制定本指引。
一、就业需求摸排
摸排辖区内劳动者就业失业情况,动态进行更新。精准掌握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需求。针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服务对象,形成个性化就业服务档案。
二、就业岗位归集
走访辖区及周边用工企业,归集全日制就业岗位,满足服务对象稳定就业需求;摸排辖区及周边个体工商户,重点对接家政企业和平台企业,归集非全日制就业岗位,满足服务对象灵活就业需求。建立包括岗位情况、招聘要求、薪酬待遇等信息的岗位清单。
三、就业经办服务
为辖区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求职招聘登记、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就业扶持政策申领等经办服务。
四、就业政策宣传
及时发布国家及我市就业法规政策、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招聘岗位、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创业培训等信息,对辖区用人单位和居民开展就业政策宣传。
五、就业供需匹配
根据服务对象的就业需求与用工岗位的招聘需求,提供岗位信息查询和推荐服务,及时推送就业岗位信息。及时组织辖区内企业和重点群体参加招聘活动。
六、职业能力提升
为劳动者提供针对性个性化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解读,指导劳动者选择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促进就业。
七、创业指导服务
组织小型创业主题活动,邀请创业指导师和创业指导专家等,为已创业人员或有意愿创业人员提供专业便捷的指导,提升居民创业能力和创业意识,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
八、就业援助服务
制定专门的就业帮扶计划,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服务措施,对重点群体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附件:就业驿站服务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