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举办“边远地区预防
眼底病致盲”高级研修班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5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27号)安排,天津市人社局定于2025年11月6日至10日在天津举办“边远地区预防眼底病致盲”高级研修班,具体事项如下:
一、研修内容
(一)眼科基本检查及眼内主要操作。
(二)视网膜相关疾病的现状及进展。
(三)视网膜相关疾病病例讨论。
(四)眼底疾病的检查及操作技能。
(五)眼底病临床诊疗参观及学习。
二、研修方式
本研修项目采用集中授课、现场教学、临床带教相结合
方式进行研修,理论联系实际,确保研修效果。
三、研修对象及报名方式
(一)研修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机构眼科、五官科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医务工作者,计划招生50人。其中,北京市、河北省及天津市对口支援地区优先安排。
(二)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尽快确定参加研修人员名单,于2025年10月20日(星期一)前将加盖公章的《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附件1)扫描件提交至报名资料中。
请研修人员用手机微信识别下图二维码,填写报名资料。
(三)报名确认
承办单位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进行筛选和审核后,发送确认参训信息,研修人员凭身份证报到并参加研修。
四、研修时间地点
(一)研修时间
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至11月10日(星期一),共5天。其中,11月6日上午报到,11月10日下午返程。
(二)研修地点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51号)。
五、有关事宜
(一)请参加研修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每人撰写1篇与研修内容相关的论文或交流材料,不少于3000字,于研修班结束前提交,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fm_tmueh@163.com)。
(二)研修人员修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培训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学员可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http://zsgx.mohrss.gov.cn)查询和打印本人证书。未提交论文或论文不合格的学员,不能获得《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
(三)为保证研修效果,研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培训纪律,研修期间未经承办单位同意,不得请假。
(四)参加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不收取其他费用。天津市内六区学员不安排住宿,天津市其他区和外省市地区研修人员可以申请住宿,申请住宿人员请在报名小程序及报名回执(附件1)中注明住宿时间,如行程有变请至少提前3天联系会议联系人。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赵老师:15222168401
邮箱:fm_tmueh@163.com
2.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赵文清:022-63082701
附件:1.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2.高级研修班教学计划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