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统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6-0000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函〔2026〕3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单位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事业单位

人员和工资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市直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市消防救援总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规定及事业单位年度统计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5年度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人员范围

2025年度统计的人员范围为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及消防员等。

二、统计时间及报送要求

2025年度统计周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区、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市直属事业单位、市消防救援总队要及时汇总所属事业单位及支队的统计数据(上报时务必勾选“是否带下级数据”),并于2026年2月14日(星期六)前,将经审核确认无误的汇总数据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报送至市人社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要求,各单位在报送RW表的同时,须一并报送情况说明,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人员和工资年度统计数据属于涉及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的敏感信息,不得通过微信、QQ、互联网邮箱等非安全可靠方式进行传输,可通过刻录光盘、电子政务内网或专网邮箱方式上报。

三、有关事宜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202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监督制度,明确对统计业务全过程实施质量管理和控制,规定每年开展综合统计核查,并不定期组织专项统计核查,通过现场核查、抽查基层填报单位以及大数据比对等方式,重点核查统计业务流程是否规范、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各区人社局、各主管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计监督工作,增强统计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坚决防范和杜绝统计数据造假,确保本次统计工作严肃认真、扎实有效开展。

(二)统筹推动,严格把关。各区人社局、各主管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统计上报截止时间,倒排工作进度,逐级逐项落实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统计任务。要及时组织学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8号),准确理解各项统计指标含义,严格按照统一规定口径填报,杜绝错填、漏填现象。要依据现行人事、工资政策,认真核对数据的合规性和准确性,开展纵向年度对比与横向数据校验。如因客观原因导致数据不一致,须提交书面说明材料,随统计报表一并报送市人社局。

(三)落实责任,依法统计。各区人社局、各主管部门、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数据填报、审核、报送等各环节职责。要认真组织对下属单位报送数据的汇总与复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合规。严禁任何形式的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一经发现数据失实、报送严重滞后或存在瞒报漏报等问题,市人社局将按照统计工作要求,将相关单位列入监督检查重点。

统计期内,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等原因事业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发生变化的,以调整后的新单位为填报单位,其上级主管部门为审核主体。人员转隶尚未完成的,仍按原单位及主管部门报送。

请各单位及时下载“综合调查统计系统单机版软件”和“202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结构(综合调查统计系统)”(网址:https://www.mohrss.gov.cn/tjdc/tjbbzd/),并在非互联网计算机上安装使用,确保数据安全。

附件: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年报说明(模板)

联 系 人:吴军江(PS表部分)

          联系电话:63082717

          解  凯(RW表部分)

          联系电话:63082715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5日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