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
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局所属各单位,有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市人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市人社局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部分文件因制定依据已废止、已被新文件涵盖替代、阶段性工作已完成等原因,现宣布20件规范性文件废止(见附件1)、5件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2)。
附件:1.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0件)
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5件)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