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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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人社局关于公布2025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5-0004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函〔2025〕131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才资源开发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关于公布2025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

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教育培训(人力资源)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天开高教科创园,各全国重点实验室、海河实验室,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勇争先、善作为,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见行见效,全面加强继续教育,加快人才自主培养,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自主创新能力,2025年本市将继续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以下简称高研项目)。现将2025年高研项目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总体安排

经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推荐、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遴选确定,2025年共安排国家级高研项目8项(附件1),市级高研项目20项(附件2)。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国家级和市级高研项目每期研修时间不少于5天(含报到和返程时间),均须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实施完成。

二、培训教学管理

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要求,承办单位要严密组织实施,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教学、案例分析等多种有效方式进行研修,不得组织任何与研修无关的活动,不得借研修之机为有关企业做广告。为保证研修效果,原则上应线下办班,每期研修人数不少于50人,工作人员人数控制在研修人数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如遇特殊情况,可有部分学员异地线上参加,线上学员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50%,并应用技术手段加强线上学习考勤、成效考核、监督管理,规范线上研修行为。承办高研项目的国家级和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办好高研项目。

(一)国家级高研项目学员应面向全国招收,学员一般应是具有中高级职称(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经营管理人员,并应向基层一线专业技术骨干倾斜。每个班次为对口支援地区预留一定参训名额,为京冀专业技术人员单独各预留不少于5个名额。

(二)市级高研项目学员应面向本市招收,学员一般应是具有中高级职称(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经营管理人员。要优先招收天开高教科创园、全国重点实验室、海河实验室等重点创新载体,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国际一流企业、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龙头企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等重点企业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三)学员在研修期间,不再承担所在单位的工作、会议、调研等任务,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和缺勤时间累计超过总学时1/7的按退学处理。

三、培训证书管理

(一)国家级高研项目通过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网址:zsgx.mohrss.gov.cn,以下简称工程服务平台)颁发《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各承办单位须根据实际培训安排对学员进行结业考核,按要求将学员名单相关信息(包括学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或职业资格、身份证号、研修学时、结业考核等情况)提交工程服务平台审核。结业考核合格后,学员可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工程服务平台首页查询打印本人证书。

(二)市级高研项目由承办单位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规范继续教育高级研修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管理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2〕304号)要求颁发证书。

四、财务管理

(一)国家级高研项目采取财政资助、单位自筹等方式保障,可列支研修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研修发生的必要费用,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均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各渠道的经费使用都要严格遵守培训班有关财务规定,财政资助项目的办班经费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期上限10.5万元,承办单位应在办班结束后1个月内将经费报销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办理经费资助事宜,预算执行完毕或11月30日之后办班的不再予以资助。单位自筹高研项目办班结束后按各自经费保障渠道进行结算。

(二)市级高研项目可由承办单位根据办班成本按有关规定收取培训费用予以保障。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研项目是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重要抓手,是推进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的重要人才保障,对于支撑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承办单位要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和重点产业发展,发挥高级研修项目示范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培训质量,打造项目精品,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高质量实施高研项目。

(二)按计划完成研修任务。承办单位要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调整变更研修选题、内容、对象、举办时间和地点,不得随意转交第三方组织实施,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有关事项的,应提前向市人社局报送书面情况说明,并在工程服务平台上报,经同意后方可变更。国家级高研项目一般应在举办前30天、市级高研项目一般应在举办前15天,将实施方案和开班通知报市人社局审核。承办单位本年度完成项目情况,将作为下年度推荐国家级高研项目的重要依据。

国家级高研项目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规范组织实施和申报提交,每期高级研修班开班前须提前向市人社局提交开班通知和实施方案,由市人社局提交工程服务平台审核通过后印发开班通知。

(三)及时上报总结。高研项目承办单位办班结束后应在1个月内提交研修总结报告、《高级研修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3)、学员和工作人员签到表(附件4)、《带证书编号的学员名单》(附件5)、《学员满意度测评/测评统计表》(附件6)、专业领域研究成果报告、图文动态信息等有关材料加盖承办单位印章后报市人社局。总结报告应包括高研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特点、主要成效、经验体会以及下一步打算等内容。

(四)严格培训纪律。各承办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和《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等制度,切实加强培训机构和学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市人社局对高级研修项目组织实施过程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坚持“谁申报、谁监管、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规范组织实施,确保研修取得实效。严禁借研修之际公款旅游、相互宴请或参加与研修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将提请有关单位依纪依法处理,并取消相关单位申报高研项目资格。

(五)加大项目建设和宣传力度。各承办单位要突出高研项目的公益性、示范性和引导性,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开展高研项目成果宣传,进一步扩大项目影响力,营造鼓励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参加知识更新学习的良好社会氛围。各承办单位要将优秀课程制作成精品课件资源,争取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遴选的公需科目目录,促进优质课件资源共享,扩大受益面,增强高研项目培养高层次人才的示范作用和影响力。纳入目录的公需科目课件可作为授课教师的教学成果、代表作,并可作为授课教师职称评聘、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按照课件课时的6倍计算授课教师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联 系 人: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闵瑞琛、赵文清

联系电话:022-83218426

电子邮箱:srsjzyjsryglc@tj.gov.cn

附件:1.2025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国家级高研项目  

  2.2025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市级高研项目

  3.高级研修项目经费决算表

  4.学员和工作人员签到表

  5.带证书编号的学员名单

  6.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学员满意度测评/测评统计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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