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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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人社局关于推荐评选全国和天津市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1-0024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合发文单位:
其他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局函〔2021〕24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人社局关于推荐

评选全国和天津市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区委组织部、区委老干部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属企事业单位党委组织人事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    

党的十九大以来,广大老干部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用心用情、真抓实干,扎实推进新时代老干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展现新时代老干部工作者的精神风貌,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老干部工作队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评选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6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人社局决定,开展全国和天津市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以下简称老干部工作“双先”)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推荐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老干部工作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集体和个人,包括从事老干部工作的兼职工作人员(评选推荐天津市老干部工作“双先”的范围,含驻津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

(二)评选推荐名额

评选天津市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40个,其中区18个,系统17个,单列局级单位5个;评选天津市先进老干部工作者125名,其中区53名,系统57名,单列局级单位15名。我市将在评选出的天津市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中,择优推荐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2个、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4名。

二、评选推荐条件

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应当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重点面向基层一线和长期从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同志。一般不推荐副局级以上单位和个人,处级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超过分配名额的20%。

(一)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敢于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勇于攻坚克难,狠抓工作落实。突出政治引领,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引导老同志发挥好优势和作用。用心用情、精准服务,提升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质量和水平。大力推进信息化精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新时代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领导班子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的建设和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团结协作、积极向上,奋斗奉献、干事创业,风清气正、正气充盈,未发生违纪违法事件,得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老同志的称赞。

(二)老干部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自觉弘扬“安专迷”精神,真心热爱老干部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爱致恭地尊重老同志、全心全意地服务老同志,精通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和业务,善于处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任劳任怨,本职工作成绩突出。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得到老同志和本单位干部群众的信任和赞扬。

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候选人中根据事迹情况,择优评选全国优秀老干部工作者。

三、评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提出拟推荐对象

推荐单位按照分配名额和要求组织推荐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适当方式,充分听取党员干部和老同志意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遴选,经政治审核后提出拟推荐对象,于7月16日向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初审材料。拟推荐对象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初审材料包括: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内容为推荐过程、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审核、集体研究、公示等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拟推荐对象排序表,审批表(主要先进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表述,要求文字通顺、事迹突出,用典型事例说话,字数2500字左右)。单列局级单位可按照评选条件,推荐1个先进集体或者1名先进个人,由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组织民主推荐后提出拟推荐对象。

(二)初审和反馈

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将初审结果反馈推荐单位。

(三)确定正式推荐对象

推荐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在深入考察并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及公安部门等意见基础上,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在本系统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简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后,于7月25日前向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复审材料。复审材料包括正式推荐对象考察公示情况报告、征求意见情况、公示报样等。

(四)复审

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单位报送的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复审,进一步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提出天津市老干部工作“双先”拟评选对象意见,并按照《通知》要求,提出全国老干部工作“双先”拟推荐对象意见,报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对拟评选推荐对象意见进行审议,确定我市全国老干部工作“双先”推荐对象,经市委同意后上报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反馈意见,对确定全国老干部工作“双先”正式推荐对象,在全市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推荐材料上报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1.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并先后在本单位、本系统和全市进行公示。 

2.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评选条件,彰显时代特色,树立鲜明导向,严肃评选纪律。被推荐的集体和人个,须经所在地方、部门、企业的组织人事和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共同审核、逐级上报,要坚持政治标准,对有违纪违法情况的一律不得推荐。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推荐天津市老干部工作“双先”的,要认真填写《天津市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附件3)、《天津市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排序表》(附件4)、《天津市先进老干部工作者审批表》(附件5)、《天津市先进老干部工作者拟推荐对象排序表》(附件6),同时附事迹材料(审批表、排序表、事迹材料均一式5份)。

    4.推荐全国老干部工作“双先”的,要认真填写《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附件7)、《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排序表》(附件8)、《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审批表》(附件9)、《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拟推荐对象排序表》(附件10),同时附事迹材料(审批表、排序表、事迹材料均一式5份)。

5.所有推荐材料请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5份,电子版材料均刻录成光盘附送。推荐材料报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和平区湖北路14号)。联系人:时改平、许国靓;联系电话:83608538、83606713、83608714(传真)。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分别授予“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称号,并分别颁发奖牌、证书;对评选出的全国老干部优秀工作者授予“全国优秀老干部工作者”称号,并颁发奖章、证书,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五、组织领导

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人社局组成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和天津市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委老干部局,负责评选推荐的具体工作。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做好推荐、评选和宣传等工作。要以推荐评选为契机,大力宣传老干部工作先进典型事迹,激励引导广大老干部工作者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奋斗奉献、干事创业,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更加优异的成绩。要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增进敬重老同志的政治情感,增强服务老同志的政治自觉,提高引导老同志的政治能力。要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工作队伍,提升政治素质、政策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不断推进新时代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让党中央放心,让老同志满意。

附件:1.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和天津市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领导

         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2.推荐天津市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3.天津市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4.天津市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排序表

          5.天津市先进老干部工作者审批表

          6.天津市先进老干部工作者拟推荐对象排序表

          7.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8.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排序表

          9.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审批表

          10.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拟推荐对象排序表

    市委组织部         市委老干部局         市人社局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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